在遭遇丈夫的出轨和家暴后,她拿起刀片割向丈夫的生殖器导致根部完全离断……近日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
李某2002年跟着丈夫方某来苏州务工。13年前,李某发现丈夫出轨了,她难以释怀,去看了心理医生,并开了些抗抑郁的药。经过医生疏导和药物治疗,李某一段时间后恢复了正常。
2016年4月,李某发现方某一直在微信上与署名“小美”的女子聊天,内容非常暧昧。李某怀疑这个女子与丈夫有不正当关系,而方某称二人是同学,只是随便聊聊。为了这事,二人发生过多次争吵。4月底的一天晚上,因为此事,方某殴打了李某。这期间,因为丈夫外遇的事,李某又开始吃抗抑郁药了。
直到2016年6月10日晚上,李某打水给丈夫洗漱,发现他又在和“小美”聊天。李某质问他,但方某始终矢口否认,还对她骂骂咧咧,争吵没有结果,二人各自睡去。李某内心愤懑,一直没有睡熟。
次日凌晨3点多,李某将方某推醒,继续问他小美的事情。方某从睡梦中醒来很是不耐,说:“你是不是没吃药?快去吃药。”虽然她一直有轻度抑郁有时需要吃药,但此时丈夫让她吃药,在李某听来是在侮辱她。
李某起身打开抽屉找药,看到抽屉里有一个刀片。联想到近期丈夫有了外遇了,还时常打骂自己,李某产生了用刀片割他生殖器的想法。想到这些,李某偷偷将刀片握在手里回到了床上。
此时方某又睡着了,李某考虑一会后,手持刀片朝丈夫下体割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方某惊醒,拉住李某的右手,她挣扎之下,手里的刀片又在他脸上划了一刀。看着丈夫脸上和下体都是血,李某也害怕了,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她拨打了110报警并自首。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方某因外伤致阴茎根部完全离断,损伤已构成人体重伤;面部遗留单个瘢痕长度达6cm以上,其损伤属人体轻伤一级。经过鉴定,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作为一个女人,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老公在外面有其他女人,所以我想割伤他的生殖器,好让他不能与其他女人交往。我当时情绪激动,确实没有多考虑,我的目的只是让他生殖器受损伤,失去一些功能,没有其他想法。后来看到他出那么多血,痛苦呻吟,我也很害怕和后悔,就立即送他去医院抢救了。”李某对警方说。
由于自己有错在先,方某谅解了妻子。吴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李某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决定对李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吴中法院最终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法官的话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是夫妻间的伤害行为也构成犯罪,法官提醒大家,在发生争执、遇到矛盾时,要保持冷静,切莫冲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