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合格证必须随车
很多4S店在卖车之前,会把汽车合格证抵押出去,等车子卖出去了,再拿回来。
一些消费者对这一情况不太了解,往往提完车,付完款了才向经销商询问汽车合格证,而此时经销商再三推脱,造成一些消费者没办法及时上牌照。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提车时需随车附带合格证,像上述类似的情况将严格禁止。
2、买车不再局限于4S店和汽贸店
以前我们买新车,只能到4S店或者汽贸店。
7月1日起,将有一个大的改变,新政策规定:允许各种汽车销售存在,其中包括卖场,网上销售,实体店等。
3、打破区域销售限制
很多商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不同的区域销售价格是不一样的。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4、禁止一切形式的加价提车
有过购车经历的朋友应该对下面的要求格外痛恨,车已经定好,提车时4S店却各种加价提车,加装饰,加强制保险等。
新政策明文规定: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新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