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清点所要发放的四十多万执行款。
执行款兑现会活动现场。
靖西法院院长卢吉宁现场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
6月28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清案”执行款兑现大会活动,在靖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新闻媒体的共同见证下,法院总共向44名身患残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40多万元。
“感谢靖西法官,帮我追回了这笔款项!”赵普领到执行款后高兴地说。赵普等44名申请人原是靖西市某锰业有限公司员工,被锰业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无故矿工、违反劳动法规定为由辞退后,先是向靖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不服又于2016年2月向法院起诉责令被执行人锰业公司双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但在靖西市法院作出:锰业公司依法赔偿44名申请执行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判决后,被执行人却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锰业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
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该院调集得力执行干警,兵分五路对被执行人进行排查、布控等执行措施。经查,这起劳务纠纷是因经营不善、企业停产,在辞退员工时,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从而引起的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该公司已多年停产,银行账号存款余额为零,固定资产为银行抵押资产,无浮动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进入窘境。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多次组织召开研判执行措施会议后,改变执行方向。在得知锰业公司为福建商人所办,执行人员多次与该商会负责人沟通,释法说理。通过执行法官通之以情,晓之以法,耐心劝说,最终商会愿意拿出资金协调解决这起人数众多的劳务纠纷案,40多万元执行款项如期到达法院,案件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