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一从事殡仪工作的司机,在搬运一起因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死者尸体时,一时贪念,顺手牵羊盗走死者的手机并登陆其微信账号,将死者手机银行帐号里的一万多元人民币盗走。8月24日,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曹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限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的罚金。
被告人曹某是从事某太平间殡仪工作的司机。2017年2月11日,在320省道靖西市安德镇路段发生一起致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曹某驾驶殡仪车到达事故现场运送尸体时,发现死者有一部手机,于是乎一时贪念将手机盗走。
偷得手机后,曹某登陆死者手机的微信帐号将其本人添加为微信好友,之后以发微信红包的方式,盗窃了死者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中的人民币10350元。案发后,曹某的亲属代其赔偿了所盗窃的钱物,遇难者家属对曹某的行为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