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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确认违法燃气钢瓶当事人的公告
发于2023-11-28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关于确认违法燃气钢瓶当事人的公告
靖城管告字2023〕1号

2023年以来,本机关在燃气领域执法过程中,对涉嫌违反《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无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第二十八条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查扣(扣押)、没收了违法燃气钢瓶总计19批907罐(其中:规格型号为YSP-15,计量单位为14.5公斤钢瓶共458罐,规格型号为YSP-12,计量单位为12公斤钢瓶共445罐,规格型号为YSP-4,计量单位为4.5公斤钢瓶共4罐)。现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请违法燃气钢瓶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不登记确认的,本机关将其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燃气钢瓶,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依法移交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销毁。

特此公告                              

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地址:新靖镇凤凰路255号 联系电话:0776-615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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