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百姓“菜篮子”,连日来,靖西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民族综合农贸市场、城北农贸市场、环球农贸综合市场等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整治,现场督促各经营主体将“生鲜灯”改为普通照明灯,对使用不到位的经营户督促其限期整改,及时更换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会显得格外新鲜红润,容易误导消费者做出不理智的购买决策,禁用‘生鲜灯’,无疑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靖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厚添说。
1月4日下午,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农贸市场,在生鲜区看到,多数商家均已采用了以普通照明灯光为主的灯具,各种肉类在自然光的照射下,颜色更真实。“我从来不用‘生鲜灯’,原本新鲜、自然的肉才是顾客喜欢的,‘自然美才是真的美’。”城北菜市商家谢女士说。
靖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该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