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靖西市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靖西市禄垌岔路口沿靖孟线二级公路两旁的地块上堆积有大量建筑垃圾和少部分生活垃圾,但无任何环卫设施,长时间无人清运,形成了沿路多处露天垃圾堆放地,其中有两堆建筑垃圾面积较大,堆放时间长达1年以上。经查,该地段垃圾堆积面积大概为3000多平方米,沿靖孟线二级公路凤凰路两边垃圾无序堆放,垃圾堆内有废弃的砖块、装修涂料、瓷砖、石膏、塑料袋、水泥沙、橡胶等废弃物,未采取分层覆土压实及无害化处理措施,恶臭明显。该露天垃圾堆紧邻环城社区居民区、靖西市新靖镇第七小学,因大量垃圾长期露天堆放,车辆经过造成大量的粉尘和灰砂飞扬等问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和城市的容貌和景观。由于长期倾倒建筑垃圾而未能及时清理,导致垃圾越堆越高,越堆越长,部分路段路面被垃圾侵占,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路上行人的安全通行。
为确保定性准确,靖西市检察院制定了周密的方案,并多次深入实地对非法倾倒垃圾现场进行勘查取证,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垃圾形成的原因及过程。经过调查走访,露天堆放的垃圾有逐渐增多的趋势,不断有新的建筑垃圾向此处倾倒。由于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路段长期失于监管。该建筑垃圾堆长时间堆放已造成土地资源被非法侵占,进而产生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已对生态系统和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处于被侵害状态。已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靖西市检察院及时向市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路段建筑垃圾清理,恢复道路原貌,并加强对路面的日常保洁的监管力度,发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予以惩处。收到《检察建议》后,靖西市市政局领导高度重视,靖西市市政局组织20余人,出动了铲车和运输车辆,利用周末加班加点的紧张工作,仅用三天时间最终将3000立方的垃圾彻底清理完毕,使堆放将近年1年,路两边一堆堆的建筑垃圾堆被清理了,街道路面干净了,附近居民心情也舒畅起来。下一步靖西市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次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发挥了靖西市检察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为加强城乡美、环保攻坚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今年靖西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进入诉前程序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