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8期)
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吞盘乡渠怀村原党支部书记陆英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2012年至2013年,陆英雄在担任渠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吞盘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同意村民委主任黄安荣违规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5000元建房“押金费”。
2013年,陆英雄在担任渠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吞盘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乡民政助理何日昌(另案处理)冒领弄朗屯五保户梁文梯(2012年1月死亡)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的五保供养金12810元,其中陆英雄从中分得6405元。
陆英雄身为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7月,陆英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吞盘乡渠怀村党支部书记黄安荣违纪问题
2012年至2013年,黄安荣在担任村民委主任期间,在协助吞盘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以确保当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户必须建好房子并通过验收为由,在征得村支书陆英雄个人同意后,违规向弄朗屯梁德武、梁永员、梁永彰、梁程以及弄代屯的岑忠成等5户农村危房改造户收取每户1000元(共5000元)的建房“押金费”。收取以上5000元“押金费”后均由黄安荣保管,之后黄安荣将5000元“押金费”用于个人家庭开支。由于群众举报,黄安荣分别于2013年和2017年年底将5000元“押金费”陆续退还给以上农户。
2013年,黄安荣在担任渠怀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在明知道渠怀村弄芽屯梁明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梁明户作为危房改造户上报乡人民政府,造成国家扶贫款损失20000元。
黄安荣身为中共党员,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群众纪律及工作纪律。2018年7月,黄安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以上案例反映出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随意贪占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极其重要、极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聚焦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查处扶贫资金项目财物监督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回扣、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全市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