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车辆行驶时,驾乘人员将身体探出车外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可有部分大意的家长在驾车时,竟允许孩子将头部甚至身体探出天窗。6月18日,平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群众微博举报查处了一起“天窗站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6月17日上午,一位网民发布了一条微博,内容是:2019年6月16日晚7时许,在平果县新兴路,两名小女孩在一辆小汽车行驶过程中将身子探出天窗,微博中附有视频。
收到该微博消息后,平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力调取各个路口监控,最终掌握视频中的车辆车牌号码。经与车主联系,确认当时驾驶车辆的正是车主覃某某,民警随即通知覃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覃某某称当时天气炎热,其带着女儿和亲戚家的女孩去游泳,返回途中,其中一名女孩称车内空气闷,要求打开天窗透透气,覃某某没有多想就打开天窗,两名孩子则将身子探出天窗外。
民警对覃某某在车辆行驶途中打开天窗让孩童探出车外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