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一无期!南宁一对夫妻贩毒4000多克被重判,还有15人因涉毒获刑
11月1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南宁市青秀区、江南区等4个基层法院,分别对11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判处17名被告人7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罚,其中2人被判死刑。
4000多克毒品藏岳母家,贩毒夫妻被重判
当天,南宁市中院宣判了3起毒品犯罪重大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对夫妻因贩毒双双被重判。
2018年2月23日,廖某某与携带毒品的陆某某从凭祥市来到南宁市宾阳县。随后,宋某某及其妻子磨某某和廖某某、陆某某4人在宾阳汽车总站附近碰头交易。
磨某某从陆某某手中拿到毒品后,将毒品藏匿到其母亲吕某家中,宋某某则开车搭载廖某某回其住处,支付给廖某某毒资94.98万元。廖、陆两人在携带钱款乘车准备返回凭祥市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2018年2月26日,公安人员在吕某的家中查获12块毒品海洛因可疑物,经称量共净重4214.3克。经鉴定,上述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海洛因。
当天,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廖某某、宋某某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磨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陆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男子驾驶客车跨省贩毒,交易完成立即被抓
2018年3月16日6时许,李某某驾驶携有毒品的客车从崇左市天等县客运站前往广州,与陆某进行交易。当日22时30分许,客车到达广州市白云区广清立交桥下,两被告人交易毒品后立即被民警抓获。民警从陆某的背包内查获毒品可疑物一块,净重352.5克,从李某某处扣押到毒资46000元。经鉴定,涉案毒品可疑物中检验出海洛因。
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从云南快递毒品包裹,男子帮收货被判12年
2019年1月7日15时许,施某某按“沙皮”(代称)指示,在南宁市兴宁区某速递分公司领取从云南省寄来的包裹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警方从该包裹内的电饭锅底部查获6包甲基苯丙胺(冰毒)可疑物,共净重1991.58克。经鉴定,上述6包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当天,南宁市中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施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