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高速路段:二次事故致2人死亡1人受伤
2020年4月3日1时30分许,陈某驾驶小轿车沿S60合那高速由那坡县往靖西市方向行驶,行至靖西市禄峒镇路段时,车辆与由杨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
该事故的发生,源于前方事故两车均未设置警示标志。后方驶来的由文某阳驾驶的云南牌小车,搭载谭某军、陈某追尾前方的重型厢式货车,造成云南牌小车上的陈某、文某阳死亡,乘员谭某军受伤。
“二次事故”猛于虎,类似的惨痛教训实在太多↓
到底该如何避免这样的惨剧?
请一定做好高速上这道“保命题”!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
请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以防后车追尾或二次事故的发生。
请牢记“九字警句”: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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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含义为:车靠边:发生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人撤离:发生事故后,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即报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2122高速公路报警电话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你可以这么做❖将车辆熄火并拉紧手刹
熄火的目的是防止车辆被追尾时车辆起火,同时也防止不法之徒趁火打劫,拉紧手刹是防止车辆意外溜车造成其他危险。
❖打开双闪警示灯
车辆熄火后,应该在第一时间打开双闪,提示后方车辆注意,这个动作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说夸张点就是能保命。
❖设置三角警示牌
设置三角警示牌相当于给车辆设置了一道安全屏障。警示牌要设置在逆着车流方向50-150米外的位置(高速路为150米外),以达到提醒来车、保障自身安全的目的。
❖撤离现场要及时
无论车辆发生多么严重的问题,如果你一时无法解决或移动,就请先离开事故车辆,千万不要停留在车内或在车辆周围徘徊,并及时撤离到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区域。
结 语:在发生事故后先应该顾及人身安全,切忌不要因为小问题在事故现场扯皮,我们建议小事故要快速处理,如果双方车辆没有大问题且能够移动的话,应在拍摄现场照片后立刻把车挪到路边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如果责任明确的话可以使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法进行协商解决。
生命只有一次
愿您能珍惜
愿出门在外的司机朋友都谨慎驾驶
愿出门在外的司机朋友都安全到家!
▍信息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