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来了,那帮鬼火又冒头了,炸街声声响!!!!德保交警大队采取巡逻布控、蹲点守候、便车与着装等方式,对在路面出现的“鬼火”摩托车进行跟踪,寻机查扣。此时行动,共处查“鬼火”摩托车3辆共6人(未成年)。
结果就是,监护一同被请到场,一同被教育训诚
摩托车属机动车,需要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道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200元以上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该条法律第三款还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教育和制止孩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