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靖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交通肇事罪的刘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刘某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20年12月6日6时29分许,靖西男子刘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幸福路由东往西方向逆向行驶,行至绣球大道与幸福路十字路口时,与黄某华(搭载黄某强)驾驶沿绣球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左转进入幸福路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黄某华、黄某强2人不同程度受伤,后经抢救无效2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查,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通过十字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而且车速超限,负事故全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背后,得益于厉行法治的久久为功。2011年5月,醉驾正式入刑,10年来我国持之以恒对酒驾、醉驾进行严格执法,据统计,2020年醉驾比率(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了70%以上。
但还有些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酒驾、醉驾的治理上,“醉驾入刑”以来,执法司法机关将法律挺在前面,以法律为唯一标准,严格公正执法,划出了法律的红线,捍卫了法治的尊严,既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遏制和震慑,也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信息来源:靖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