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
桂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汉彪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0年,李汉彪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一桌餐”宴请。此外,李汉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李汉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
昭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远军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8年、2019年春节前,朱远军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礼品,折合共计2.74万元。朱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3
防城港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祝德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9月至10月,祝德驾驶防城港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接送其小孩上下学14次和参加个人聚餐1次,是典型的公车私用。祝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
南宁市建和兴宁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谢永明任建和兴宁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2017年12月至2020年1月,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违规发放过节费222.4万元;2018年11月,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违规发放清凉饮料补贴和超标准多发高温补贴14万元。谢永明对此负领导责任,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追缴。
启示
以上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在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没有休止符。年节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带头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坚决遏制“节日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