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有关要求,9月23日下午,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强大动力,激发全院上下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促进履职尽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学习会上,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正式再次传达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相关情况通报精神,结合本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工作实际,从“三个规定”具体要求及其实施办法、记录填报情况及不如实记录的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以蒙某某、李某严重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再警示、再教育,要求全体检察干警检视反思自我,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正式对全院干警提要求
1
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贯彻“三个规定”行动自觉性。全体检察干警要如实填报重大事项报告,为本身行使执法权益提供保障。
2
要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情形,提高贯彻执行地针对性。全体检察干警要持续加强学习,做到人人熟知,要加强宣传力度,扩大“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度。
3
要压实主体责任,提升贯彻执行的时效性。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如实填报,检务督察要强化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现场
会后,全体检察干警还进行“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有效提升了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了解,筑牢了廉洁自律防线,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悟、以考笃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