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8日傍晚,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川流不息,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纷纷踏上返家路途。没想到的是当时针转向17时50分时,位于东顺城街151号的沈阳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突然传来一声巨响。随着这声巨响,门外停着的运钞车上的储蓄所工作人员王某及保安员刘某当场身亡,司机袁某刚准备下车逃离,却窜出来四个持枪的蒙面歹徒。 <m?/yRE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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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枪打死袁某后,他们冲上去将装有210万元人民币的四个钱袋抢走,驾驶停留在现场南胡同的红色松花江面包车逃离现场……这是第一起爆炸抢劫银行案,震惊全国,犯罪分子竟如此嚣张。上级也十分重视,命令沈阳公安限期破案,一番调查后查出了这个丧心病狂、跨省流动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的来历。 pXxp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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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累累 V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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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团伙一共五个人,即张显光、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斌、李彦波,彼此间互为亲戚。李彦斌与李彦斌是亲兄弟,张显光、张显明、张显辉是亲兄弟,李张则是表兄弟关系。说起来沈阳“1.18”抢劫运钞车案并不是他们的第一次犯罪,实际上来说,这是他们最后的疯狂。一切要从主犯张显光说起,张显光,1965年出生的黑龙江省鸡西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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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那年父亲在一次煤矿事故中不幸去世,一家子都由母亲艰难拉扯长大,然而遗憾的是张显光并未能长成个正人君子。他从小就调皮捣蛋,继父没心思管教,母亲管不动。更增长了他的不学好,稍大又跟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净干些小偷小摸一类不正经的事。第一次盗窃入狱后,因为年纪小,只接受了劳动教养。 EtvYIfe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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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一出来便跟邻居冯某闹了矛盾,他上户口时找不到户籍证明,怀疑是被冯某拿走了。并认为冯某曾对其他人说其实劳动教养在逃人员,因此对冯某生出怨恨,这怨恨随着后来的生活不如意增多。1990年4月27日22时许,他决定报复一下冯某,遂砸碎了他家的玻璃。冯某追出后发生厮打,混乱中,张显光持尖刀朝冯某腹部连刺数刀。 Nj4^G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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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冯某被刺破肝脏大失血身亡,张显光一看杀了人也慌了,逃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但任何犯罪都像是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便再也难以收上,张显光也是如此。出逃后没多久,他联系张显辉、张显明开始抢劫,1999年11月13日打死侯某抢得1950元。 }&*,!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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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18日打死韩某、重伤张某,抢得人民币10万余元,2000年1月28日重伤马某、轻伤张某抢得人民币15.5万余元。或许是张某的怂恿,或许是不劳而获的利诱,李彦斌兄弟很快也加入这个犯罪团伙中。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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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9日,该团伙杀死李某,抢走2.7万元。此后又犯案数起,身上背负数十条人命,可他们并未就此满足。渐渐地,觉得抢劫也不是那么来钱快,张显光生出了抢银行的心。其他几人也被欲望驱使,同意了张显光的想法,于是便有了开头所说的沈阳“1.18”抢劫运钞车案。 F1zsGlO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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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ZNbb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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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抢得两百多万元,不过也只是他们最后的疯狂了,第一起爆炸抢劫银行案震惊全国。引起了上级的高度重视,在沈阳公安日夜的艰苦奋战下,除张显光外的案犯相继落入法网。张显光也没能逃多久,2006年8月8日,逃亡三年后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被抓获。至此,一个丧心病狂、跨省流动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终于全部走向毁灭,其余案犯早已被执行死刑。 iX'#~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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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张显光,公诉机关指控他犯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2006年11月9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爆炸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爆炸罪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HmJi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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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银行一类金融机构,多次抢劫并致人重伤或死亡,持枪抢劫都属犯罪情节严重。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