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 |
2014-11-16 17:18 |
;5|1M8]=0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保证公路和桥梁安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开、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避免国家通行费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冲卡逃费车辆集中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_JGs}aQ 一、普通载货车辆的车货总重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为:二轴车辆20吨,三轴车辆30吨,四轴车辆40吨,五轴车辆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55吨。 j kn^Z": 二、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和桥梁上行驶,严厉打击强行超限超载行为,对违法车辆将依法卸载并从严处理。 s<T?pH 三、加强源头治理。各货运源头单位要按规定合理组织车辆装载,禁止超载装货、非法改装、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等非法运营行为。 ?~ULIO' 四、加强运输物料的防护措施。货运车辆不得使物料泄漏、遗撒、污染路面,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撒或飘散致路面污染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cOeiK 五、严厉打击经过收费站冲卡逃费车辆。 Edt}",s7 六、严厉打击妨碍执法行为。对于强行闯卡、拒绝检查、暴力抗法、“车托”带车等妨碍执法行为,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c/YP"a'E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靖西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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