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保护耕地红线有哪些规定? o#/iR]3 答: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零容忍”。 1H7Q[ 2E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通知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lQ[%&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 dC#\ut%l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使用“五不得”,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p>3'77
V bz]O(` c@M@t0WT[ 2.村民建住宅有哪些规定? %;$Y|RbmqE 答: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的,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的,应当依法批准并发给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答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t'I*k^N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村民今后建房确需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后,再由乡镇政府审批宅基地。 %QLYNuG 38i,\@p`9$ [zEP| 3,村民建住宅应取得哪些证件? }j*/>m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_1Gut"!{\ @8yFM% *!@x<Hf< 4.发展种植业用地有哪些规定? `wd* &v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