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的公告 N6"b
OxJ(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GvL)SVv?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vgc#IEx@ 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 FZW)C'j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和挖塘养鱼。 Kd?TIeF E 四、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F
;o ^.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dU7+rc2,CU 六、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B</^: 七、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oA^aT:o + 八、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BrdHTk= Vy 九、严禁在耕地上种植桉树等林木。 ?Mb'l4 十、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 bOt6q/f x*G-?Xza) !ys82 .o(XnY)cgJ GWNLET 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sS"QdN (8(7:aE$ {xw"t9(fE +J^-B}v kj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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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zyF@K{% 9!u=q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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