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葵向暖 |
2016-02-15 15:02 |
信息发布:天等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天等县消防大队是一支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天等县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辖区消防力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招聘简章。 二、招聘数量与方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消防员15名,限男性。应聘人员按照本规定报名后,参加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等环节,全部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全县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初中(含初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消防员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以上。 5、婚姻状况:未婚。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情形。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3、执B照驾驶证以上,从事相应驾照车辆驾驶工作1年以上。 4、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团干、班干或者学生会干部。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者职称。 6、具有消防、化学、物理、电工、体育、计算机专业,大(中)专以上学历。 四、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大队所辖中队担负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工资2100元/月,并依据工龄入职1年后每年递增100元;另班长岗位补助200元/月、副班长岗位补助100元/月、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补助300元/月。 2、休假:每月轮休6天,第二年起每年享受10天公休假(每月轮休6天除外)。 3、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食、宿全免,制服统一配发。 4、社会保险:依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约800元/每人每月)。 5、其他:每年组织一次身体检查。六、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起至2016年3月6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一份(现场领取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2、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tdxxfdd119@163.com,13457009001@139.com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天等县公安消防大队(新车站往龙茗方向)三楼中队办公室报名。 (四)联系方式:卢指导员(电话:15277068859)、文中队长(15177168820)办公室电话:07713527119。 七、注意事项: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招聘人选,试用期为1个月,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竭诚欢迎广大有志于为消防事业贡献的人员踊跃报名! 天等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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