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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1 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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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9_$Z 四、举报方式 H
*[_cqnv (一)电话举报 ny`#%Vs 举报电话: 0776–2821119(市市政局);0776–2823078(市住建委)。 J3n-`k8 (二)书信举报 o$w_Es]Ma 材料邮寄地址: t.laO. 3 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市市政管理局,邮编533000; H*[M\gN$ 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88号市住建委,邮编533000。 ?Lyxw] (三)邮箱举报 k Mu8"Az 举报邮箱:bsmbbgs@163.com(市市政局) bsjwjgk@163.com(市住建委);。 *^f<W6xc (四)信息举报 lTd #bN 接受手机: 18077684833(市市政局);13317768899(市住建委)。 U<CTubF 五、办理程序 { jhr< 接到举报后,由受理单位认真做好记录,留下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安排执法人员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举报人回复。
c|M6<} 市市政管理局将按季度发放奖金。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领取。逾期没有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a4XU?-sUh 六、奖励原则 Z?%zgqTXb (一)同一线索被两人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kKAP"'v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由举报人共同分享奖励; h{ AII (三)对同一案件的举报不得重复奖励。 OY:,D 七、其他 Zn
''_fjh (一)对虚假举报,捏造事实恶意诽谤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成道歉等;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U-IpH+E (二)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公开或泄漏举报人有关信息,否则承担责任; ~ vJ,`? (三)住建、市政、交警、交通的执法人员不在举报奖励范畴; Wn(6,MDUN (四)住建、市政、交警、交通的执法人员授意他人举报的,不予奖励。 B?4boF?~ c2&q*]?l; 特此通告 cIa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