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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几名落马县委书记、县长,看看有没有你家乡的?
广西十几名落马县委书记、县长,看看有没有你家乡的? +\
.Lp 5 U!\.]jfS JjTegQN 平南县原县委书记黄元明 _)m]_eS._ 落马时间:2015年3月 GGs}i1m 一审宣判: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0年半 12月12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平南县原县委书记黄元明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被告人黄元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依法上缴国库。 "]Xc`3SM K is"L(C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黄元明利用担任贵港市政府秘书长、平南县县委书记、平南县工业园区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土地出让、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承揽、刑事案件查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5.2852万元。 ;[OH(! SoK
iE 黄元明在担任平南县县委书记、工业园区工委书记期间,明知国家关于工业用地出让不低于土地成本等规定,明知平南县政府常务会议已依法作出上调工业园区土地出让价格的决定,仍违反规定超越职权作出错误决定,造成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713万元。 I1M%J@ Cz {cVEmvE8 德保县原县委书记谢德强 BW*rIn<?G 落马时间:2015年5月 `b7t4d* 一审宣判:受贿超千万获刑15年 12月5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百色德保县原县委书记谢德强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谢德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依法没收谢德强退出的赃款294万元,对其未退出的赃款1136万元及黄金四百克予以继续追缴。 ~=l;=7 T +iRh S_UIO.K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谢德强利用其担任中共西林县县委书记、中共德保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标、项目推进、工程拨款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调动等方面进行关照、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李常安、陆定富、何臣照、王方友等10人的财物达35次,共计受贿1430万元及黄金400克。 {_p_%; yN(%-u" 金秀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赵贵坤 ( ^Nz9{ 落马时间:2015年4月 A$0fKko 一审宣判:受贿近千万获刑11年 R-d:j^:f 12月5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赵贵坤涉嫌受贿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赵贵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m#?neop g1 "kTh y766;
X:J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5年,被告人赵贵坤在担任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权和地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项目设计图审批、工程款拨付、职务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赵贵坤本人或通过妻子收受十六个相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8.298万元。 X\qNG] ]Q)OL 柳江县原副县长陈望敏 .}~_a76 落马时间:2016年5月 /@TF5]Ri 指控罪名:受贿38万余元获刑3年半 12月13日,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柳州市原粮食局局长陈望敏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陈望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依法上缴国库。 je=a/Y=%U{ yYA$I'Bm\ R!gEwTk 该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陈望敏在担任该市柳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及调整职务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熊辉、陶文安、贺秋元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8.5万元。 yl+gL?IES >U27];}y 博白县原常务副县长陈伟强 j'"J%e] 落马时间:2015年3月 tl^9WG 一审宣判:受贿130万获刑4年 .4!=p*Y 博白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伟强受贿一案经审理后,福绵区法院于今年7月28日公开开庭宣判,当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伟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陈伟强退交的账款1304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B5aje}i vV-`jsq20H \"OG6G_>$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陈伟强在担任博白县委常委、博白县常务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04000元。陈伟强在玉林市纪委对其“两规”期间,主动交代组织之前尚未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自首情节,法院均予以采纳。 g(CI;f}y cI OlhX@ 隆安原副县长廖波 ; )@~ 落马时间:2015年4月 kUrkG80q| 一审宣判:受贿120万获刑6年6个月 ^8N}9a 今年6月21日,南宁市邕宁区法院依法对原隆安县副县长廖波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波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追缴被告人廖波违法所得120万元,上缴国库。 }N6.Uu5zI Y&Z.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