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为创文明城市再发力
打着灯笼去找发于2017-07-27 来源: 点击(1151168) 评论(1 评论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扎实有效推进我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决定从7月5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力量在市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以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扭转交通、出行陋习,逐步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

   整治路段为城区主次干道,整治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在停车泊位以外的路段违法停车、停车泊位内的逆向停车及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私占公共停车位、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的非法营运拉客行为;土方车、渣土车、拖车、勾机和履带式工程车辆等违法驶入城区禁行区域、路段,抛、撒、滴、漏等行为;货车驶入城区禁行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严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追逐竟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乘车人向车外抛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摩托车、非机动车乱穿乱插、违法掉头、违法超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禁止机动车涉牌涉证的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其他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在整治期间,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车等传播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通过连续、集中、有针对性地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公安、交通、新靖镇等部门要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客运、出租汽车、中小学校、机关、企业以及居民住宅小区,采取展出图版、悬挂横幅,分发资料等多种形式,使公众及时了解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措施,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为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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