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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一家农资店被罚11万余元
发于2023-05-08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铁拳·桂在真打”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中,依法对靖西市某化肥销售部销售的微生物菌肥进行抽样检查。所抽取的样品经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按GB 20287-2006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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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广西陆川购进上述不合格微生物菌肥1919包(85.7吨)面向广大农民销售,货值金额110360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微生物菌肥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靖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微生物菌肥1919袋(85.7吨)、罚款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元整(¥:11036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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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的质量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着直接影响,销售不合格的化肥将导致粮食减产,甚至绝收。靖西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化肥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同时,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记得索要购货凭证。发现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置,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朋友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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