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提高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系数,营造良好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自2018年7月起,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规范电动车、摩托车的行车秩序,现将行车规范通告如下:
一、两轮摩托车、非机动车一律走辅道,严禁非机动车、两轮摩托车占用汽车道行驶。
二、辅道严禁逆行。按照右侧通行原则,严禁逆行,如图示意,两轮车应在右侧辅道行驶,为方便出行可走临近叉路或临时使用人行道。(以一段路为例)
三、 设路口两轮车前置区,提高通行效率。如图示意:非机动车、两轮摩托车等候区(以一个路口为例)四、 电动车、摩托车严禁安装遮阳伞。五、根据《靖西市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行动期间,采用“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模式,交通违法当事人要接受3小时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学习课时满后方可下一步处理。
六、整治期间,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市公安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一览表(部分)
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