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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男子肇事后逃逸致对方死亡 他被判担全责赔偿20万 %]DP#~7[|
一男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但不主动报警,还因怕担责驾车逃逸,由于延误最佳抢救时间,导致一人死亡。2016年10月14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被告赵某赔偿原告黄某某夫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20万元。 E2@65b$
2016年6月29日22时30许,被告人赵某驾驶从朋友处借来的轿车沿省道由靖西方向往湖润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316省道177KM+900M处时与行人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赵某驾驶轿车继续往湖润镇方向逃逸;被害人黄某经他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被告人赵某被公安交警大队抓获归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事故进行了认定,认定赵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作出刑事拘留处罚。事情发生后,被告人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便让家属多次找到受害人家属欲主动赔偿损失,但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10月14日早上8点正,双方找到靖西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希望尽快解决矛盾纠纷。 ,PuL{%PXu
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力促和解结案。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赵强赔偿原告黄某某夫妇因交通事故造成其儿子黄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并当庭支付17万元,余款30000元定于一个月内付清。